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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巴(惊险一幕!大巴上一乘客扭动车钥匙强行熄火,车子滑行几十米才停下,法院判了!)

生活 2024年02月04日 19:38 1.1K+ 穆勒

危险!


大巴上一乘客与司机争吵


还扭动车钥匙强行熄火?!




这惊险的一幕发生在2023年5月5号,


当时,


这辆大巴车正行驶在从嵩明昆明的路上,


乘客李某因为坐过了站,


在车上和司机发生了争执。


谁也没想到,


心有怨气的李某竟然在争吵中,


突然伸手扭动插在电门上的车钥匙,


让行驶中的大巴车强行熄了火。


幸好司机比较有经验,处理得当,


一车乘客才没有发生危险。






嵩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赵寿花:“司机及时采取了紧急的措施,车辆往前滑行了几十米以后,紧急停靠到路边,最终车辆停下来,未造成人员及财产的损失。”


事后,司机报了警,警方到现场带走了李某。李某和司机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,竟然让李某难以控制情绪,不顾车上21名乘客的安全,做出如此危险的举动?


嵩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赵寿花:“在上车时他提醒了司机,他到嵩明县下车,让司机叫他下车,到了嵩明县的时候,路经嵩明县路口,司机在车上多次提醒被告人,在驾驶室喊话,让到嵩明的人下车,但是喊了几遍也没有人回答,所以司机就径直地往前开他的车。”


原来,李某上车后就睡着了,等他醒来发现坐过站后,就质问司机为什么不喊他下车。尽管司机和其他乘客都向李某解释司机的确提醒过了,是李某睡着了没有听到,可是李某根本听不进去,满心都是怨气,最终做出了危险举动。


公诉机关认为,李某的行为涉嫌妨害安全驾驶罪,将他起诉到了法院。9月22号,嵩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。


嵩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赵寿花:“法院审理以后认为,被告人构成了妨害安全驾驶罪,最终按照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,对案件进行处理,同时被告人在检察的时候就做了认罪认罚,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,公诉机关也出具了相应的量刑建议,所以法院最终对其判处拘役六个月,缓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的处罚。






记者:张芃芃 桂琦


编辑:牛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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